孩子第一次「偷東西」,父母及時做到4點很關鍵,對孩子影響一生
最近4歲的林林總是一個人神神秘秘地躲在自己的房間裡,任憑家人怎麼喊他都不開門。
「林林,吃飯了,你在幹什麼啊?開門!」媽媽喊林林吃飯。
「沒什麼,我過會兒再吃。」林林回答媽媽說。「這孩子到底在幹嗎呢?」帶著這個疑問,媽媽用他最喜歡的玩具車哄著打開了門。
媽媽走進去一看,林林正在擺弄一個魔方,而家裡並沒有給他買過這樣的玩具。
「林林,這玩具你從哪里弄來的?」媽媽著急地問。
「我從姑姑家裡帶回來的,我很喜歡,所以拿回家玩玩。」
「你告訴姑姑了嗎?」
「沒有,我自己放進包裡帶回家的。」媽媽沒作聲。
第二天媽媽跟林林去姑姑家,將魔方歸還了,並要求林林道歉。林林只好低著頭承認了自己的錯誤。
林林媽媽心裡有點著急:孩子小小年紀,怎麼就養成了偷東西的壞習慣呢?這該怎麼辦呢?
對孩子的偷拿行為我們不能隨意貼上「偷竊」標籤
心理學家認為,孩子出現偷拿東西行為是受到 「紫格尼克效應」的影響。
「紫格尼克效應」是美國心理學家布魯瑪.紫格尼提出的,所謂「紫格尼克效應」也就是一個人為了滿足自己的企圖,從而內心有一種動力驅使自己去完成某一個行為,比如解答一個謎語、讀完一本書、獲得一個心愛之物等。
後來,德國心理學家勒溫又提出:
任何人都有滿足自己需要的願望,且來源於內心的動力會驅使自己完成某一個行為,同時,人們被喚起但並未得到滿足的心理會產生一個「心理張力」,它會促使人們採取一些極端手段來獲得心理上的滿足。
低齡幼兒的偷拿行為正是這一效應在起作用,但是孩子在4歲以前,他們在思考或行動時往往以自我為中心,並且對物權沒有清晰的概念。
孩子只是由於喜歡、好奇心等原因拿了別人的東西,僅僅是因為喜歡它,想讓它和自己一起玩。這時,我們絕對不能使用「偷」這個字眼。因為孩子的這種行為,是由於無知,根本就不懂得「偷」的概念而造成的,這和「偷竊」完全是兩回事,我們 不能給孩子貼上「偷竊」的標籤,而是要明白孩子偷拿行為背後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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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要明白孩子偷拿行為背後的原因
相信很多父母第一次遇到孩子偷拿行為都會很吃驚,平日裡可愛的寶寶怎麼開始偷東西了?
他怎麼可能做出這種令人羞恥的事情呢?
我的孩子不會道德敗壞了吧?
其實對於孩子偷拿行為是常見的,這並不是什麼道德敗壞的行為。
在遇到該情況時父母切忌大驚小怪大動干戈,更不要立即將這種行為定義為偷,對孩子打上 「壞孩子」的標籤,讓孩子感到羞恥。
孩子偷拿別人的東西一定是有原因的,我們要明白其背後的原因:
1、對某事物的佔有欲
孩子對某一事物產生了強烈的佔有欲,卻難以使用正當的手段得到,因此只好偷偷去拿,就像上面的林林事件中,他只是喜歡姑姑家的魔方,想玩一玩,所以才偷偷帶回了家。
2、為吸引別人注意
如果孩子缺乏關愛,為了吸引別人的注意便會去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,用以向別人炫耀,或者將偷來的東西送給別人以換取關注。
記得閨蜜說過她家孩子有段時間常常會出現「偷竊」行為,比如發現家裡的車鑰匙、化妝品等物品經常會不見了,究其原因發現是孩子拿走的,其實她只是希望父母多陪陪她,因為閨蜜和老公忙於事業,對孩子的感情投入太少,結果孩子只能通過「偷竊」這種行為來換取父母的感情付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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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發洩自己內心的不滿
孩子「偷竊」東西,也可能是為了緩解心中的緊張或者發洩內心的不滿。
記得女兒有次跟幾個班裡的同學一起玩耍時,他們因為幾個玩具發生了爭吵,事後有個沒有得到玩具的同學趁其他人不注意時,偷偷將女兒的玩具據為己有帶回了家,問其原因是這位同學因為沒有得到玩具覺得不公平,才做出了將玩具帶回家的行為。
4、尋求冒險刺激
有少部分孩子偷拿別人的東西只是尋求冒險。他們覺得自己拿了別人的東西,只有自己知道,別人並沒有發現,這是一件非常神秘又刺激的事。
偷拿雖然不是好事,但是父母也大可不必對此驚慌失措,認為自己的孩子是個小偷。只要分析孩子具體心理原因進行合理的引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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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對孩子的偷拿行為,父母要這樣來引導
因為「別人有的東西,我也想有」的這個念頭,本身沒有任何問題,別說是孩子這麼想,就是成年人,也都會這樣想法。例如說看到隔壁鄰居家買了一輛好車,你覺得很酷,開出去會很有面子,你也想買一輛,這是人之常情。
只是大人跟孩子的區別就是,大人不會直接去跟開其他人的車,因為他們已經知道了行為規范,「不問自取視為偷」的概念已經在大人的腦子裡,但是孩子卻有可能對此沒有具體的認知和深刻體會。
孩子不是天生就知道人類社會的規則和倫理道德的,規則和道德的習得都是 後天教育的結果。
孩子喜歡別人的東西這是正常的,我們要做的並不是讓孩子壓抑自己的需求,而是學會用 積極的方法來引導:
1、使孩子形成物權意識
在《捕捉兒童敏感期》一書中提到:兒童在剛出生時,是沒有自我的,他與世界是渾然一體的。兒童的成長過程是一個自我建構的過程。在這個建構的過程中,最初兒童是通過佔有屬於自我的東西來區分自己和他人的。
當孩子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,並且未經別人同意就將其據為己有時,父母要教育孩子:「東西是屬於別人的,你不能因為喜歡就隨便拿走。如果非常想要,可以通過購買或以物換物的方式得到。」
我們還可以和孩子一起,進行 「所有權」的確認。
在女兒三歲時,我們家裡的物品,會讓女兒先說一說各自屬於誰,然後在該物品上我會標記好名字,並與女兒制定一個使用規則:未經他人允許,任何人都不能隨意拿走他人的物品。
之後,我示范給女兒看:收拾玩具時先問一她的意見,讓她明白自己是玩具的主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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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讓孩子認識到錯誤
對於孩子的偷拿行為,我們不能因為顧及自身的面子而採取有百害而無一利的袒護、包庇做法。當孩子看到父母包庇自己的錯誤時,便意識不到錯誤,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。
所以,對孩子的不良行為,我們要告訴孩子偷拿別人的東西是件可恥的事,讓孩子明白用別人的東西需要征得別人的許可,否則就不能隨便動用。
對於大一點的孩子,可以這樣告訴他們:「偷拿東西是一種可恥的行為,它會讓人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,所以你絕對不能偷拿他人的財物。」
3、利用孩子的羞恥心糾正
如果我們發現孩子偷拿了他人的東西,一定要督促孩子將偷來的東西當面還給人家,比如說:「明天你一定要還回去。」、「你如果不還,我會去幫你還,這種方式你願意嗎?」
這樣做既保護了孩子的自尊,又可以讓孩子在還東西的過程中體會到偷東西帶來的 不愉快,利用孩子的 羞恥心,強化孩子的 自控意識。
4、利用孩子的內疚情緒糾正
心理學研究表明,以孩子的內疚、自責建立的責任感是孩子畢生的枷鎖。
但如果是從鼓勵,尊重,參與的角度,孩子基於自己的人格形成的責任感,才能成為孩子畢生的自發性動力,他也會發自內心地遵從。
我們可以用語言激發孩子的 內疚情緒,以此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。
首先,要讓孩子瞭解自己的行為對別人造成的傷害,並通過同理心讓孩子體會對方的處境,促使孩子產生內疚心理,從而意識到自身行為的錯誤之處,並主動改正。
記得女兒四歲的時候,有一次我發現她偷拿了同學的一隻畫筆,問其原因,是這個顏色在她的畫筆裡面沒有的,我聽了後是這樣對她說的:「小朋友知道自己丟了畫筆,她會哭得很傷心的,這也可能是她最喜歡的顏色呢……」
對女兒的這種行為,我給她講了自己遭遇偷竊行為時的痛苦體會,有次自己逛超市時,被小偷偷了手機,當時心情非常著急,也很氣憤,讓女兒明白,如果自己的東西丟失了,心情是怎樣的,女兒聽了後明白了這種行為會給別人帶來傷害,第二天女兒讓我陪她一起把畫筆歸還了同學。
涵妮媽媽寄語:
當發現孩子偷竊時,父母充滿愛意的關切比譴責打罵更有溫度,因為你的一句話、一個眼神都有可能影響孩子的一生。
孩子的童心是一張白紙,可以向善,也可以從惡。養育一個孩子,最難的地方就在於我們務必在孩子面前收起惡的一面,讓孩子更快樂地向美好善良的方向奔跑。